1.去公证处需要带什么东西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公证机构不予公证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程序规则:
2.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东西,需要什么资料
房产公证由房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四)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五)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到公证处做财产公正需要带什么东西
到公证处做财产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4.去公证处需要带什么东西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公证机构不予公证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程序规则:。
5.房产公证需要什么东西,在哪里公证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6.做亲属关系公证需要什么东西
一、根据你的需要来申请亲属关系公证。如果你只需要证明你与父母的亲属关系,那么就不需要提供你兄弟姐妹的材料,如果只需要证明你与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那么也不需要提供父母的材料。就是说,你需要证明与谁的亲属关系就提供谁的证明材料。
二、假如你只需要证明你与你父母的亲属关系,你作为申请人就可以了,你父母不需要去公证处,一般需要提供你的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你与你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你的身份证、户口簿,你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了。如果需要证明与你的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还需要提供你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你与你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7.做全权委托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呢
做全权委托公证需要带的证件有: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事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4.全权委托授权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按上红手印);
5.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公证:
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 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8.在公证处办公证要带什么东西
一、提供:
1、委托大陆人士代办的亲自签名委托书(注:委托书须要经过台湾公证处公证,并到广西公证协会比对;如系在本处办理结婚公证,公证员能够确认委托书上委托人的签名及相片的,则可以不经台湾公证处公证);
2、结婚公证书原件(如系在本处办理的,则免);大陆通行证、台湾入出境许可证原件,以核对原人与相片相符;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用本人照片四张以上;
3、大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台湾户籍誊本;
4、接生员填写的婴儿出生证明、医学出生证明、与父母登记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户籍资料,提供该资料的单位、村、街道须在复印件上盖章以证实内容与原件相符;
5、无法提供4资料的,则由当事人出生地或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户籍所在的村委会、街道办、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参考格式:兹证明我村(街、单位等)XXX(在台人员姓名,下同),女,于X年X月X日在X出生,XXX的生父是YYY,XXX的生母是ZZZ。】,该证明由开具机构盖公章、出具人签名,辖区公安派出所签意见盖章。
6、生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7、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