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什么东西是违反某些规定,但是又不至于触犯刑法的,哪些法规对
您好!
我不知道您问这个问题的用意何在。无论如何,我认为,既然买卖某种东西违反了某些规定,即便是不构成范围,那你可能会触犯到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序良俗,既然如此,只要是违反了某种规定,我们就最好不要买卖。至于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对这些内容有规定,这个问题有点太宽泛,实际上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都有类似的规定,比方,民法中对物的种类划分有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刑法中也有贩卖毒品罪等这样的规定,您可以去学习了解。以上是陕西延安李和平律师对您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并予以采纳。
2.买东西不给钱算犯法吗
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具体情节处罚。
1、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根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强迫交易罪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治安管理处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