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离婚协议书;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结婚、离婚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虽然大多数人不支持离婚,但为了夫妻双方都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离婚也是在所难免,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离婚协议书;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前提是要经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两方都有意愿进行离婚,而且要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协议书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况下的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的解决结果,才可以携带材料去民政局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是外国公民一方是中国公民想要离婚的话,如果结婚证是中国政府发放的,是能够进行协议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失败,要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一般来说如果涉外离婚所携带的所有相关材料都很正确,基本上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下发离婚证。
2.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3.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双方户口簿婚姻状态应明确标注为已婚,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为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4、各自持有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照片。
4.去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离婚除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外,还要经过法定程序,并不是说想离就能马上离。只要双方同意离婚,这时候就可以去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很简单的,离婚时需要带上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到民政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后,按照相关手续办理离婚和给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会相当复杂,时间跨度比较长,建议请律师起草起诉状和整理相关诉讼材料。交由律师帮忙处理离婚案件,这样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会比自己起诉更加专业,既得利益才能更有效的保全。
5.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离婚协议,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的离婚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提交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军人的,还应当提交团级以上机关出具的同意男女双方离婚的证明。
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此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债权债务证明等资料用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原告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军人,还应当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同意男女双方离婚的证明,否则,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6.离婚要什么东西啊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